组织生活参加人员有些,组织生活人员参会人数依据
组织生活会召开人数规定
法律分析:民主生活会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。法律依据:《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》 第七条 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,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。
组织生活会对参加人数没有明确的要求。根据查询法师兄显示,组织生活会对参加人数没有明确的要求,但是要求支部内的所有党员都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,除非党员有及其特殊的情况。
法律分析:规章制度中对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没有硬性要求,一般在4/5以上或者2/3以上都可以召开,建议是在党员都能参加的情况下召开,特殊情况个别党员请假的,由支部具体确定。
组织生活会到会人数必须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。组织生活会每年不少于一次,一般应安排在下半年召开,参加组织生活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党员数量的一半以上方可开会,如应到会党员十人,至少要有六名党员参加才可开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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